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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知识产权 护知名品牌】南岸:多部门共谋打假“战术”,将侵权行为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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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企业商标频频遭遇侵权难题,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层出不穷,取证难问题常常让被害企业陷入被动局面,企业未来打假维权该如何“排兵布阵”?


4月26日,在世界知识产权日这天,市检察院、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南岸区检察院三级检察机关把目光聚焦到了民营企业。市检察院二级巡视员田渝带队来到市检察院知识产权保护联系点——重庆美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心集团)。一场围绕以“保知识产权、护知名品牌”为主题的“军师会”在这里举行,检察机关、有关行政机关、企业代表们齐聚一堂,集思广益,为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假维权方面共谋“战术”。


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三部主任戴宏,南岸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大槐,南岸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劲松,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焦强峰等参加活动。


实地调研走访



上午10点,田渝一行来到美心集团生产车间进行实地调研。车间工人来回穿梭,设备运转井然有序,拉货的小货车不停地进进出出……“企业现有员工近万人,是中国民营企业五百强,重庆企业100强之一,产品远销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年销售额近40亿元。”期间,美心集团副总裁陈跃玲向大家介绍企业的发展历程、生产经营情况。

“美心集团从1989年起,花了整整7年时间,从制造铁棍门开始,潜心分析市场需要,不断改进产品设计,让安全美观的防盗门开始登上大雅之堂,美心商标被授予‘中国驰名商标’,但随之而来的商标侵权事件也不断增多……”谈及企业知识产权培育过程和遇到的难题时,陈跃玲很有感触。


“知识产权一头连着创新,一头连着市场,这里的每一扇门背后都凝聚着企业的智慧和艰辛,品牌商标的培育更是不容易,不法分子的假冒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损害了企业辛苦建立的品牌声誉。我们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与相关行政机关一起携手,形成打击合力,坚决严打侵害企业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田渝一边参观一边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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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南岸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涉嫌假冒“美心”注册商标案。犯罪嫌疑人陈某与某学校宿舍楼改造项目工程现场负责人达成了订购185樘美心防盗门及安装协议,共计21万余元。而陈某却从别处购买其他品牌的防盗门,再利用网购的“美心”商标以假乱真。
“从2018年至今,我院办理了涉嫌假冒‘美心’注册商标案5件,通过总结这五起案件的态势、特点和规律发现,我们发现,涉及注册商标罪案件的处理难度较大,且在证据收集、打假过程中都存在不少问题……”座谈会上,刘劲松介绍到。
针对这些问题,今年1月初,该院立足检察办案,主动总结调研,向美心(集团)送达了证据收集建议书,提出了注重证据收集的种类、注重审查诉讼时效、注意公证数量的准确性、规范移送证据等建议,帮助企业堵漏建制。


多方共谋“战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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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今天的参观走访,我了解到美心集团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很强,接下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与检察机关联系,强化对辖区企业尤其是重点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宣传力度,同时严查严打假冒伪劣商标的违法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焦强峰谈到。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就是护航企业发展。南岸区检察院将深入开展‘保知识产权、护知名品牌’专项行动,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制发精准化检察建议,着力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从严打击侵害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将侵权行为拒之‘门外’。”南岸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大槐说道。
“今天走访美心集团,深感企业发展的不易。知识产权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哪里有创新,哪里就重点保护。美心集团作为市检察院知识产权保护联系点,我们检察机关会持续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立足发挥检察职能,对企业知识产权形成有效保护,加强对商标和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激励企业创新发展。”田渝说道。
“美心集团多年来长期受到假冒伪劣产品的侵害,尤其是异地维权比较困难。有了你们检察机关和相关部门的保驾护航,企业仿佛吃下了一颗‘定心丸’,更能放心、安心地加大投入进行技术升级和产品研发,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好更优质的产品。”陈跃玲对检察机关助力知识产权维权表示感谢,也对未来企业发展充满了信心。
座谈会结束后,三级检察机关还将提前准备好的“法治大礼包”—知识产权相关书籍和宣传手册送给美心集团,帮助企业提高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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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重庆美心集团接到客户投诉,说在甘肃兰州有人在销售假冒的美心门。接到投诉后,该集团立即报警,并向重庆市检察机关致信求助。
收到该案线索后,重庆市检察机关启动维权绿色通道,一方面向美心集团了解维权诉求,掌握相关证据材料;另一方面指定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刑检专业团队进行调查论证,确定重庆具有管辖权。随后,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依法以假冒注册商标罪批准逮捕了两名犯罪嫌疑人。
2019年6月,南岸区公安分局将该案移送南岸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9月,南岸区检察院依法对两名被告人以假冒注册商标等罪提起公诉。2020年5月,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6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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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市检察院检察四部(知产办)、重庆检察五分院 、南岸区检察院

文字 | 周亚、龚海蓉、凌高锦

图片 | 周亚、陈林

视频 | 马慧   

校对 | 张典斌         编辑 | 张博

排版 | 吴思倩         审核 | 满宁主编 | 侯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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